舊系統網路請購:http://210.71.68.12/
新系統網路請購:https://accounting-x1.moe.gov.tw/
有關會計新、舊系統請核、操作程序即日起作部分修正,敬請配合辦理。(103.9初版、108.5更新)
<預算內>
- 採新舊系統雙軌並行,先登打舊系統並列印請購單,另於新系統同樣建立請購單以取得單號,將新系統取得之號碼寫在列印出之請購單左上角。
- 新系統請購時:
- 可用科目:522。
- 分支計畫:看請購單上經費來源欄位,若是(22)則拉選52220422;(88)則拉選52220488;(28)則拉選52220428,一定要拉選,不可為52220400(切計,以免錯帳)。
- 用途別:依據會計室所蓋科目章選取。
- 統計註記:若經費來源為(28)收支對列,本欄亦依據會計室所填科目選取;若非屬(28),則本欄位空白即可。
- 部門:依請購單位對應之尾碼(22)(28)(88)經費類別選取。
- 經費來源:非特別經費來源。(若確知為保留款或補辦預算再另選取)
- 舊系統請購時:
- 部門及收支對列(B類)請購仍循以往模式,除分期付款用先請後核、鐘點費及印領清冊部分用其他方式請購,請一律用直接核銷方式請購。
- 若有一萬元以上預借現金之需求,新增請購時應選擇預借申請,則列印之請購單會有借支單欄位可供填寫。事後核銷時,應點選此筆請購辦理轉正。
- 因舊系統列印之請購單中已可帶出(22)、(28)、(88),除資本門及收支對列退費外,會計室只蓋用途別科目(原蓋章三行中最後一行)及28分項之統計註記。
- 資本門仍循往例蓋三行,依會計室所蓋科目章登打。
- 收支對列退費,可用科目為2123+子目於新系統請購後送出,子目可用點選方式選取(應為L1…,或L2…),並於左上角填上新系統編號後送出。
<預算外>
- 原則採新系統單軌執行,直接登打新系統並列印請購單。若因補助案較為複雜,可知會會計室,比照上述預算內模式,以新舊雙軌並行作業。
- 新系統請購:
- 可用科目:2123。
- 子目:依補助公文提供之子目(L7xxxx、L8xxxx);如係學校自收款,則已有系統預設(L1xxxx、L2xxxx);如前述皆非,則於簽辦公文中,會計室會提供自訂子目(L5xxxx)。
- 部門:選取請購單位之代收代辦。
- 經費來源:非特別經費來源。
- 新系統請購單須點選第二支鉛筆,完成編輯細目,始能列印。細目請填寫:品名、數量、單價、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