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員工協助服務項目及內容包括
- 心理諮商:情緒壓力、家庭問題、婚姻關係、人際關係等
- 法律諮詢:公務上法律問題、民刑事案件
- 財務諮詢:稅務處理、財務管理規劃等
- 醫療諮詢:飲食調理、體能評估、健檢報告分析等
- 職涯發展諮詢:職系轉換、陞遷管道、退休生涯規劃等
- 管理諮詢:領導統御、溝通協調
相關資訊請參閱“新北市政府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專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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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行政院107年10月30日函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10小時學習時數,其課程內涵為「當前政府重大政策(1小時)」、「環境教育(4小時)」及「民主治理價值課程(5小時)」,其中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、廉政與服務倫理、人權教育、行政中立、多元族群文化、公民參與等課程,未規定個別課程時數,合併計算達5小時即可。
除前開必須完成10小時學習時數外,因應中央各項評核,另須完成以下學習時數:
(一)性別主流化(實體、數位學習皆可):
1.一般人員及主管人員2小時
2.機關及區公所性平業務相關人員6小時(進階課程),另機關專責人員及其主管24小時(其中6小時須為進階課程)
(二) CEDAW(3小時):全體同仁。(行政院性平處主責,含實體、數位課程)
本項請以下列課程為主,研習時數亦可列入第一項之性別主流化研習時數:
(三)全民國防教育:全體同仁。(國防部主責,實體、數位學習皆可)
(四)業務相關學習時數(20小時):全體同仁。(實體、數位學習皆可)
一、旨揭健檢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檢查對象及補助費用:
年滿40歲以上之公教人員(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,每2年補助1次,每次3,500元為限。
(二)檢查方式:
各受檢人應至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、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,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進行健檢,並依健檢醫療機構排定之檢查時間,覈實給予公假1天。
(保訓會/保障業務/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:
http://www.csptc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=1040&Page=9590&Index=-1)
(三)檢查費用:
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本年度編制內公教人員健檢經費,業由各機關學校自行編列預算,應於補助額度內檢據覈實予以補助,如有超出,由受檢人自行負擔(按,未於前開醫療機構實施健檢者,檢查費用不得予以補助)。
(四)檢查項目:依補助額度及個人健康狀況自行排定檢查。
二、另為加強維護本府同仁身心健康,本府各機關學校未滿40歲公教人員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及約聘僱人員,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,得以每2年1次公假登記1天前往受檢,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「公務人員『廉正』作為—廉潔自持、利益迴避、依法公正執行公務。」
「公務人員『忠誠』作為—恪遵憲法及法律,效忠國家及人民,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。」
「公務人員『專業』作為—與時俱進,充實專業職能,提供優質服務。」
「公務人員『效能』作為—團隊合作,提升工作效能,積極回應人民需求。」
「公務人員『關懷』作為—懷抱同理心,尊重多元文化,落實人權保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