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公務人員(含約聘僱人員)每年必須完成之學習時數

依行政院107年10月30日函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10小時學習時數,其課程內涵為「當前政府重大政策(1小時)」、「環境教育(4小時)」及「民主治理價值課程(5小時)」,其中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、廉政與服務倫理、人權教育、行政中立、多元族群文化、公民參與等課程,未規定個別課程時數,合併計算達5小時即可。

除前開必須完成10小時學習時數外,因應中央各項評核,另須完成以下學習時數:
(一)性別主流化(實體、數位學習皆可)
1.一般人員及主管人員2小時
2.機關及區公所性平業務相關人員6小時(進階課程),另機關專責人員及其主管24小時(其中6小時須為進階課程)
(二) CEDAW(3小時)全體同仁。(行政院性平處主責,含實體、數位課程)

本項請以下列課程為主,研習時數亦可列入第一項之性別主流化研習時數:

  • 「CEDAW第11條工作平等權利」。
  • 「CEDAW第5條社會文化之改變與母性之保障」。
  • 「CEDAW施行法-實質平等、直接與間接歧視」。
  • 「CEDAW施行法-暫行特別措施及案例」。
  • 「性別與社會福利」。

(三)全民國防教育全體同仁。(國防部主責,實體、數位學習皆可)

(四)業務相關學習時數(20小時)全體同仁。(實體、數位學習皆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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